(台灣‧台北)因合約鬧僵幾乎不見蹤影的楊宗緯,最近又因不肯出席《超級星光大道》舉辦歡送陶子的儀式,被外界批評“忘恩負義”、“大小眼”,更有星光大道工作人員私下說,楊宗緯一切都是往“錢”看。
由於楊宗緯去年在金鐘獎頒獎演唱,受到一致好評,出現時段創造高收視率,今年金鐘獎晚會製作單位再度邀請楊宗緯出馬,同樣創造第二高收視,雖然自稱因合約問題,許久沒公開演出,藉著這次金鐘獎的機會,楊宗緯證明自己人氣依舊。
根據金鐘獎製作單位表示,當初他們私下致電邀約楊宗緯演出,楊宗緯一口答應,相形之下,經紀公司只能被動配合,“似乎”完全失去自主權。
據瞭解,不久之前,王偉忠曾親自打電話給許安進,希望邀請楊宗緯“回娘家”參加《超級星光大道》四代同堂歡送陶子(陶晶瑩)的送別特別節目,然而楊宗緯私下卻以“合約有問題,無法出席”的理由推掉通告,讓許多人認為他對當出發跡的《超級星光大道》節目毫無感激之意,也對一路挺他的陶子冷淡回應。
對此,經紀人許安進向媒體駁斥楊宗緯的說法:“合約有甚麼問題,為何金鐘獎可以去,《星光》就不能去?畢竟那是他(楊)發跡的節目,王偉忠和詹仁雄過去那麼照顧他……”
選擇性挑節目
許安進還說:“他是有選擇性,他們(王與詹)百分百知道,是誰的問題。”言下之意,就是楊宗緯捨棄發跡的小舞台,卻出席更大的金鐘獎盛會,這些不念舊情、忘恩負義的行為,和合約問題是沒有關係的。
事實上,合約糾紛對楊宗緯來說,早就不是這一兩天才發生的新聞了,由於他的“堅持”,讓演藝事業完全停擺。然而楊宗緯的“堅持”,就和其他藝人不同,他覺得合約有問題,便“完全”切斷自己與外界的聯絡,凡事都得透過律師發聲,入金還發生《金鐘獎》和《超級星光大道》的大小眼事件,對其演藝前途更是雪上加霜。
一位與楊宗緯私交甚篤的《星光》工作人員表示,楊宗緯的發展比起其他星光幫成員更是得天獨厚,但因為看事情很主觀,總認為別人想佔他便宜,一切都往“錢”看,因此不讓人插手幫忙,最後落得孤軍奮戰的局面。
藝人合約糾紛事件簿
蔡依林
事件經過:2001年蔡依林家人認為大聲經紀公司長年帳目不清,單方面中止經紀約,但被法官判蔡依林違約,賠償1000萬元台幣(約100萬令吉)。
結果:將經紀合約轉移至年代整合行銷,唱片約則移至新力音樂。
孫燕姿
事件經過:赴埃及拍攝封面驚傳旅遊糾紛,無端蒙上“炒新聞”之罪,離開金牌大風后,唱片合約無法確定。
結果:傳將棄歌從影。
王心凌
事件經過:遊學期間爆發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間的合約糾紛。
結果:公開亮相發言說事情已經解決。
梁洛施
事件經過:英皇細心栽培,但她卻一度無故人間蒸發,因而被英皇控告違約。
結果:富商男友撐腰,11月初與英皇庭外和解,重獲自由身。
張韶涵
事件經過:2008年因病返加拿大求醫,對外放假指長期未放假,讓唱片公司十分不滿,暫遭冷凍。
結果:目前籌備個人第6張專輯中。
黃聖依
事件經過:和周星馳因經紀人合約鬧上法庭,被經紀人公司申請禁制令,不准私下接工作。
結果:雖背負就合約的法律訴訟,但仍與新東家高調簽下新合約。